欢迎来到四川海归学者科技协会官方网站!!!
四川归国人士科技协会
四川海归学者科技协会
当前位置 : 首页 > 会员权利与义务

 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(一)    本团体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    组织和参加本团体举办的各项活动;

(三)    获得本团体提供的各种项目信息的优先权;

(四)    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
(五)    享有本团体提供的内部资料和各种信息;

(六)    提请本团体协助为其维护合法权益;

(七)    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
 会员需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    遵守本团体章程,执行本团体的决定和决议;

(二)    维护本团体声誉和合法权益;

(三)    按期按规定缴纳会费;

(四)    积极参加本团体活动;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;向本团体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
(五)    其他应尽的合理义务。

会员的退会和除名:

(一)    会员可自愿退会,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,并交回会员证。

(二)   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,由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决定除名,并注销会员资格:

1、违法乱纪,受到刑事处罚;

2、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;

3、不履行会员义务者;

4、逾期三个月不交纳本年会费或一年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;

5、其他特殊情况。

(三)    凡退会或除名者均不退还会费。

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或本章程的,视情节轻重,由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给予批评、教育、警告及至取消会员资格。触犯刑律者由司法部门处理,同时,不论其在会内任何职务,一律予以除名。


cache
Processed in 0.005066 Second.